當案件有標準層,「結構平面圖」與「建築平面圖」有多樓層共用時
案例說明:結構平面圖:三層至十一層結構平面圖 共用 (圖1)建築平面圖:三、五、七、九、十一平面圖 共用 (圖2) 與 四、六、八、十層平面圖共用 (圖3)
Step1. 確認共用範圍
以本篇案例 (3F~11F結構平面圖共用) 說明
僅須讀取 3F 圖面資料 做為《代表樓層》即可
以本篇案例 (3F、5F、7F、9F、11F建築平面圖) 說明
以本篇案例 (4F、6F、8F、10F建築平面圖) 說明
僅須讀取 4F 圖面資料 做為《代表樓層》即可
於 RCAD_Acquire 讀取完《代表樓層》後,進入 RCAD_Building 操作流程,請參考 標準層資料複製